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之前騎摩托車
一直亂撞到腳,
又瘀青又割傷就算了
今天因為貴客臨門
所以特地來掃一下地。
揮汗掃啊掃啊掃
我好久沒這麼認真掃地了
嗯嗯覺得自己真棒
事實證明我真的不適合做家事
握個掃把都會脫皮
總算放下掃把後
居然發現食指中段
一大塊皮大概1cm*0.5cm脫落
god
看的礙眼我帥氣的撕掉了
我的肉直接裸露
貼上透氣膠布後,才知道後悔
我應該把皮貼回去的
真他媽的超痛
雖然還是能寫字
為什麼是食指!?
食指很重要耶
按電梯 按滑鼠 按鍵盤 寫字 用筷子
彎曲再伸直的話 沾到水的話
痛到炸
我不敢吧膠布撕下來了啦
嗚嗚
砰!
它殘而不廢!
我好欣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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